校长工作职责
校长工作职责
1、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团结全体教职工,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
2、执行上级党委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,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,建立各项规章制度,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。
3、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、教学工作;领导和组织学校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;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,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。
4、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。贯彻勤俭办学原则,搞好校园建设,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、信息化建设步伐,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。
5、加强干部、教师队伍的建设及管理,为他们的政治进步、业务进修、继续教育提供条件。
6、配合党组织,充分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。
7、廉洁勤政,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开拓进取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和审议。